为进一步规范体育部各类物资、器材的采购与领用,提高管理与使用效率,更好服务于教育教学与运动队训练,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结合我部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采购组织
1.制定采购计划。凡开展课程教学、群体活动和运动队训练所需的各类物资、耗材、器材的采购,均须按照计划进行采购。采购计划分为学期采购计划和临时采购计划。每学期开学初,各教研室、课程组或训练队主教练根据实际需要,预报学期集中采购物品需求计划,需求计划包括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品牌建议及申请人等信息。从严审核临时采购计划,原则上对于急需、临时增设项目所需以及破损明显的器材进行临时采购。物资、耗材的采购均须通过集中采购。
2.严格计划审批。集中采购物品需求计划经分管部副主任进行初审后,由部党政班子会审批。教学所需的临时采购计划由课程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各教研室主任初审后,由分管教学副主任审批;校运动队或集训队所需的临时采购计划,经主教练初审后,由分管竞训副主任审批;开展群体活动所需的临时采购计划,经群体活动办公室主任初审后,由分管群体活动副主任审批。
3.规范采购流程。经审批后的采购物品需求计划,由部办公室对照库存物品的盘存状况,确定需要采购的物品清单,由分管资产管理的部副主任负责组织实施。集中采购须通过公开询价、商务谈判、公开招标等形式进行。临时采购应优先选用集中采购供应商。采购专业性较强的物品时,部办公室应充分征求专业教师意见,可协同采购。
4.严肃采购纪律。在物资采购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集体组织、货比三家、择优采购,自觉做到廉洁自律、相互配合、相互监督,坚决杜绝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次充好、私自采购。
二、物资入库
5.物品验收入库。凡经部办公室采购的各类物品必须经过严格仔细的验收后,方可入库,验收工作由部办公室和专业教师共同负责。凡一般性教学用品、办公用品等,由部办公室依据采购清单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凡专业性较强的物品,须经部办公室和领用专业教师共同进行数量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由部办公室办理入库并登记,入库时须标明物品的名称、单位、数量、用途等。
6.加强安全管理。各器材室须严格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做到“谁使用,谁负责”。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须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爆、防潮等工作,按照“每周盘一次库,每月对一次账”的要求,定期清点存放的物资、器材,防止物品霉烂、变质、损坏或丢失。
7.分类有序存放。器材室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根据各类物资、器材的使用用途与种类,进行分类、有序存放,储物架、储物箱、球车等置物处应粘贴标签,存放的物品与标签须一一对应,确保物资、器材不落地。体育部组织日常抽查和每学期全面检查,若发现物品与标签不符的情况,对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进行口头批评和责令整改等处理。对整改不到位的,收回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对该器材室的使用权和管理权。
8.物品丢失处理。各器材室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若因丢失等原因导致库帐不符,须及时上报分管领导。若丢失数量占库存数5%以下,对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处理;若丢失数量超过库存数5%,各器材室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必须书面说明丢失原因,部领导调查了解核实后,根据丢失物资、器材的数量和金额,给予通报批评、照价赔偿直至依法追究等处理。
9.物品报废处理。若出现物资、器材损坏等问题需报废的情况,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须将损坏物资、器材保管好并及时上报部办公室,由分管领导确认签字后,在《物资器材出入库表》内做好登记,并由部办公室统一处理并按照库存情况及时采购、补充。若发现属故意损坏行为的,予以严肃处理。
三、物资领用
10.办公用品领用。教职工所需的日常办公用品,一律由部办公室从仓库出库后发放给个人,领取人签字,办公室做好登记。
11.其他物品领用。各器材室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在办公室领取物资器材,须办理相关领用手续,及时将领取的物资、器材登记入库器材室或库房,入库时须标明物品的名称、单位、数量、用途、使用人等,确保财产去向清楚、领用手续完备、入库信息齐备。因教学、群体活动或训练比赛须在器材室或库房领用物品时,领用人须在记录本上如实登记领用的时间、用途、物品数量、领用人等信息,使用完毕后及时归还,并登记归还信息。如属课堂教学安排学生领用,须抵押学生证等有效证件,课堂教学结束后及时归还。如属外出比赛教师领用,领用人须填写领用单并有分管部领导签字后方能领出,使用期限不得超过3个月。
12.校内人员借用。所有体育部所属的物资、器材、库房等不得借校外人员使用。校内教职工或部门临时借用,临时借用者须在器材室使用人和安全责任人处填写借用单、登记出库单后,方可对外借用。借用期间如有丢失、损坏等情况,须照价赔偿。
13.坚持厉行节约。各领用人、请购人要本着从实际出发、坚持节约、控制成本的原则,严把请购、领用关,做到可修复的绝不领新,能够用、能少用的绝不多领或超额领用,做到精打细算。原则上除低值易耗品外,所有物资实行以旧领新制度。
四、场馆设施管理
14.落实安全责任。学校内所有体育设施、场地、房间、器材等,例如:篮球架(场)、足球门(场)、单双杠、肋木、素质拓展场、攀岩场等室内外场地、器材、房间、设施,须由相关教师、教研室主任、部办公室共同管理,课程组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如发现有损坏、破败等安全隐患,须及时报告分管部领导,以便进行及时维修或置换,决不能让安全隐患过夜。
15.实行全面检查。每学期都要对活动使用频繁的设施(如篮球架、单双杠等)进行检查维护,每学年要对学校所有体育场地、器材、设施、房间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执纪问责
16.严处违规行为。体育部教职工应认真执行本管理制度,对其领用物资的程序负责,避免出现漏洞或遗留问题。凡属因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玩忽职守,给体育部造成损失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对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六、附则
17.本办法适用于体育部全体教职工。
18.按照我校校园建设与安全保卫部的相关要求,凡使用体育部器材室、库房等房间的相关教职工须签署2023年相关责任书后,才能进行使用。
19.本办法自2023年4月起执行,由体育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