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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农业大学体育部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0-05-07    点击次数:
华中农业大学体育部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    所有仪器设备属国有资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

2.    仪器设备验收后投入使用时,应办理华中农业大学固定资产登记手续。

3.    各类体育器材由场馆管理中心负责管理,《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由保管员负责管理,办公设备由使用者具体负责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

4.    在保修期内,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课部领导,并及时通知国资设备处,尽快与仪器公司联系,办理保修和索赔,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5.    加强仪器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大型体育器材如液压篮球架等,场馆中心每月须至少检修一次;易损体育器材如健身器材,每星期须至少检修一次;《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仪每月至少检修一次。

6.    仪器设备应制订规范的操作规程,并做好使用、维修和保养记录。

7.    所有仪器设备不得随意外借和拆卸。

所有仪器备的使用及报废需严格执行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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