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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华中农业大学委员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5-10-30    点击次数: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教党201450号),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

  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是新形势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的必然要求,对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引向深入,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学校纪委要紧紧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以及学校工作部署,落实“三转”要求,明确职能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强化制度保障,加强对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监督,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在推动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履行好监督职责。学校各单位要自觉接受纪委监督,大力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工作。

  二、监督责任内涵

学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主要包含五个方面内容:

(一)协助党委落实主体责任。认真贯彻党中央、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的决策部署,结合学校实际,向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建议,整体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各项工作。协助党委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单位(部门),并配合党委作好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工作,促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对招生考试、选人用人、物资采购、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基建工程、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监督。及时向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反腐倡廉重大工作情况。

(二)维护党的纪律。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工作部署落实情况、校党委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的执纪监督,严肃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

(三)加强作风建设。加强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教育部党组、湖北省委以及学校相关作风建设规定、制度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对典型案件及时进行通报,形成有效震摄。

(四)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案件查处力度,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认真分析研判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的线索,按规定审查和处置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的行为,严肃查办各类腐败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师生员工身边的腐败问题。落实 “一案双查”,强化责任追究,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

(五)强化党内监督。加强对学校和校属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特别是对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重点监督领导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选拔任用干部、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执行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廉洁自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等情况。

三、监督对象和监督事项

  (一)监督对象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对象为全校各级党组织、校属各单位和全体教职工,重点是全校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校属各单位(部门)对所属干部和教职员工负有教育、管理和监督责任。

  (二)监督事项

学校对校属各单位(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监督,主要监督事项和工作要求为:

1.组织领导反腐倡廉工作情况。按照校党委、行政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本单位(部门)实际研究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与年度工作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2.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情况。按照主体责任的要求,每年将年度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领导班子廉洁自律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书面报告学校党委和纪委。落实并及时调整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责任区及分工,在党委或党总支设置纪检委员,层层签订廉政责任书,强化责任追究,形成廉政责任落实到岗、明确到人的责任制工作机制。

3.加强纪律和作风建设情况。贯彻执行中央和上级有关加强纪律建设的各项规定,按要求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自查自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学校公务接待规定;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防止庸、懒、散、奢等不良现象。

4.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情况。开展党性党风、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5.健全反腐倡廉制度情况。按照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要求,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规章制度,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增强制度的科学性和针对性;建立和完善领导班子廉洁自律等重要情况定期向分管校领导和教职工报告制度。提高制度执行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的体制机制。

6.执行科学民主决策情况。坚持民主集中制,认真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健全和落实领导班子议事规则,有关决策的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决定落实执行情况等文字资料保存齐全规范。

7.廉政风险防控情况。完善本单位重要工作和关键环节权力运行的自我监控,全面查找并及时修正廉政风险点,规范相关工作流程,推进权力运行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公开化,有效预防廉政风险。

8.信息公开情况。建立党务公开、院(处)务公开制度,制订信息公开目录,做到应公开及时公开,落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9.纠正和制止违纪问题情况。及时纠正和制止本单位(部门)中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并及时向学校党委和纪委报告,支持和配合执纪部门履行职责,根据管理权限作出相应处理。

10.信访监督回复整改情况。对纪检监察机构交办的信访件按要求及时调查处理和及时予以回复,对师生员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妥善处理,对纪检监察部门约谈中指出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工作。

11.根据实际情况需要监督的事项。

12.涉及廉政建设重点领域的部门和单位,除以上监督事项外,纪检监察部门还应根据工作要求另行下达监督清单。

四、监督途径和主要方式

  (一)日常监督

  依据学校党委和各单位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解以及重要工作部署,对各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情况进行督查考核。各单位对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和出现违纪违法问题的情况应主动向学校党委、纪委报告。

  (二)信访监督

  落实抓早抓小、着眼防范的工作要求加强学校信访举报监督平台建设。对通过信访举报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或立案处理,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个别谈话、专题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进行提醒和教育。各单位(部门)的信访举报投诉数量、处理情况和群众的满意度将作为考核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重要指标。

  (三)参与监督

在各主责单位强化自身业务监管的基础上,纪检监察部门对下列事项通过参与进行监督。

1.列席学校办公会议和校、院两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领导班子工作进行监督

  2.参与学校专项工作领导小组重要工作方案和重要文件讨论、招生录取结果审查等会议对相关工作进行监督。

  3.参与学校重大招投标活动、招生工作、干部选任等重点领域的监督。

 (四)督查监督

  通过多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深入基层单位进行调研督导、重点抽查等形式,加强对各单位贯彻落实上级部署和学校重大决策以及重要领域廉政工作等情况的监督。重在发现问题,督促改进工作。

(五)技术监督

依托信息技术、网络技术等科技手段,积极探索构建以预防为目标的廉政工作信息化监管平台。通过网络举报、视频监控等方式,加强对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总体情况的监控,提高监督工作效率,强化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学校党委加强对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纪检监察部门在同级党组织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正确行使监督权。

  (二)沟通协调机制

  1.纪检监察、校办、组织、人事、财务、审计等部门加强协调联系,建立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内部审计等工作,不断完善统一协调、衔接顺畅、主动配合的监督工作机制,拓宽监督渠道,及时交流情况,形成监督合力。

  2.定期在一定范围通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情况。对出现的违纪违法、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等问题及时进行通报。  

(三)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制度

  1.按照学校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办法,每年对校属各单位(部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集中考核。

  2.结合年终述职述廉,对副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个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廉洁自律情况进行考核。

3.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对考核评价较低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通过通报、约谈等形式,督促改进工作,认真履行职责。

  (四)谈话和约谈制度

  1.对新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在廉政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领导干部进行警示谈话,对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

  2.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对校属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谈话。

(五)完善案件查办与信访处理机制

  1.对上级纪委的立案件和学校党委认为需要立案的初核件进行立案调查,案件调查人员应严格依法依规进行案件查办工作。

  2.综合运用信访举报、日常检查、专项治理、民主评议、内部审计等多种形式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涉嫌违法行为的审查和处置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惩治失职渎职、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等职务违纪和腐败犯罪行为,对顶风违纪的要严肃查处。

  3.认真执行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的规定。坚持问题线索分级办理,对反映校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违纪违法问题的信访举报件及时报告,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程序办理。

4.信访线索按照拟立案、初步核实、谈话函询、暂存、了结五种方式分类办理。

5.加强与审计部门和地方检察机关的合作,增强案件线索排查分析力度和查信办案工作合力。

  (六)加强纪检监察部门建设

  1.纪检监察部门要准确把握职能定位,理清工作思路,落实“三转”要求,牢记职责使命,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2.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工作需要选配纪检监察干部,为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采取措施强化纪检监察干部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意识,严格落实办案工作规则、程序和安全保密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3.纪检监察干部要加强自身学习,认真落实“三严三实”要求,带头严格自律,做正风肃纪的表率。要建立对监督者进行监督的机制,防止出现“灯下黑”,坚决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监督责任,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影响的纪检干部,要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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